广州市质监局《广州市房屋面积测算地方标准》

发表时间: 2017-07-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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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适应《物权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于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的新要求,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职能,组织市房地产测绘院(市测绘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对原广州市地方标准《房屋面积测算规范》进行了修订,于6月26日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规范》自2014年3月1日首次发布实施以来,在我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城市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较好地解决了广州市各类房屋面积测算等问题。但随着《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对于房产测绘成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物权面积没有相关的测算标准,因此亟需对《房屋面积测算规范》进行修订完善。

新修订的《规范》进一步完善了房屋建筑面积测算标准,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面积测算作出了相应规定,属国内首创,有效满足了业主共有物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要求,为做好业主共有物权登记和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起到了实质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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