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8-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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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工程咨询单位:
根据《广东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奖励(试行)办法》的要求,现决定开展2016至2017年度广东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奖项目的条件
1.申报单位为省工程咨询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会员单位,申报项目年度内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格。
2.申报单位应是报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
3.2016至2017年度完成并符合报奖条件的工程咨询成果;2014年以来未曾申报,确因咨询成果优异,而使项目建成投产后效益突出的工程咨询成果。
4.凡往年已在协会申报过的工程咨询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报奖项目的范围
优秀的规划咨询报告;专题研究报告(包括工程咨询创新模式研究、立法及政策调研报告、智库课题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对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的评估咨询报告,项目后评价报告;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包括代建管理项目、工程顾问项目);投融资咨询报告(包括PPP咨询);重大项目设计咨询报告;前期咨询(包括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和BIM技术应用报告;重大项目能评报告;重大项目稳评报告;工程咨询的新理论、新方法等研究成果。
以上咨询成果,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应是总投资额在5000万以上的项目(有关专题研究报告、工程咨询的新理论、新方法研究成果等不涉及投资额的项目除外);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应在项目移交建设单位后申报。
成果形式:专著、论文、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和计算机软件技术等。
三、报奖项目的数量
1.协会副会长单位择优选报的咨询成果为不超过8项;
2.协会常务理事/监事单位择优选报的咨询成果为不超过6项;
3.协会理事单位择优选报的咨询成果为不超过4项;
4.协会会员单位择优选报的咨询成果为不超过2项。
四、申报时间与材料
1.申报时限:2018年6月20日至7月5日
2.申报材料:
(1)咨询成果的原件和电子文本(PDF文件)各一份;
(2)与咨询成果相关的评估(评审、审查、验收)报告、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意见、与理论研究或技术成果相关的专家评价或鉴定材料原件或上述加盖申报单位印章的扫描件;
(3)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应由申报单位与其它完成单位就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协商一致后,向协会申报,申报时须出具协商意见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各一份;
(4)广东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书一式两份(附件一),有关要求及说明详见(附件二);
(5)承诺书(附件三);
(6)广东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申请信息表(附件四)。
3. 申报计算机软件成果的项目,应附软件评测报告。
4.申报材料不退,请自留备份。
五、时间安排
2.2018年7月6日至7月14日,申报材料合规性审查;
6.2018年9月5日,发布优秀成果评选结果。
六、联系方式
地 点:广州市德政北路407号华兴大厦六楼606房
邮 编:510055
联系电话:020-83514726 传真:020-83186470
谢佳浠 手机:18620737648
附件:
3.承诺书.doc
6.关于申报2016至2017年度广东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通知(原文扫描件).pdf
广东省工程咨询协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