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发表时间: 2006-0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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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进一步规范管理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特制定《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pdf                               

主 任 马 凯

                   200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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