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咨询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9-03-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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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咨询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工程咨询业开展智库建设的指导意见》,更好地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和服务中的作用,规范和加强对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工程咨询协会章程》有关要求,特制订《广东省工程咨询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3月4日起实施。

 

    附件:广东省工程咨询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规定.pdf

 

广东省工程咨询协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

 



主办:广东省工程咨询协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407号华兴大厦6楼      邮编:510055      电话:020-83323154 83186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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