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1-06-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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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理事单位: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1〕73号)要求,全省性社会组织需从2021年3月底至9月底开展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经理事会审议表决的自查自纠表。协会秘书处对照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清单进行了逐条梳理,并填写了《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表》(以下简称《自查自纠表》,详见附件)。现以通讯形式召开广东省工程咨询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请各理事对《自查自纠表》进行审议表决。《自查自纠表》的公示时间为6月8日至6月10日,各理事如有异议,请于6月10日17:00前向协会提出,如无异议,理事会将正式通过此决议。
联系人:黄芳珍 020-83323154
广东省工程咨询协会
2021年6月8日
关于召开广东省工程咨询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通讯会议)的通知(原文下载)